買消費型重疾險還是返還型重疾險?幾乎大家都會了解消費型相較于返還型的優(yōu)勢所在。那么未達約定狀態(tài)即身故,如何厘定賠付標準?重疾險的理賠大家都認為是確診即賠,但實際上也包含了不同的情況,大致可分為三個類型:1、有些重疾,符合合同定義范圍,確診即賠付;2、另一些重疾,需要做手術才能確認是否符合賠付條件。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,在做手術之前,是無法確定冠心病的嚴重程度,是否已達到重疾險賠付標準的;3、最后就是達到了約定狀態(tài)的,比如急性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后遺癥等。
如果被保人罹患重疾,但卻在未達到約定手術或狀態(tài)時就不幸身故,那么重疾險又是否賠償呢?這種理賠責任的厘定是非常復雜的,也是很多重疾險理賠糾紛產(chǎn)生的原因!
年齡過高無法做手術,保障責任再次錯過?存在不同意見的朋友,都會有一個普遍觀點:我現(xiàn)在身體好著呢!如此嚴重的疾病哪那么容易就降臨到我頭上!
我們并不是在詛咒您的健康,但不管如今身體如何強健,也不敢保證晚年完全無憂。這就存在著另外一種對消費型重疾險不利的情況:當被保人在80高齡時需要做冠狀動脈搭橋術來維持生命,但眾所周知,這個年齡做如此重大的手術風險極高,大部分情況下醫(yī)生都會給出否定意見。如此一來的話,重疾險又難以發(fā)揮實際作用了。與之前的例子相比,這種情況發(fā)生的概率會更高。
那么最合理的重疾險配置思路是什么?針對于重疾險責任厘定產(chǎn)生的理賠風險問題,我給出如下解決方式:
情況一、如您購買的是定期重疾險,如保到60、70歲,這種情況最簡單,用定壽補充身故保障即可!
情況二、如您購買的是
終身重疾險,則需要附帶身故責任。不過此種方式我并不推薦。
我們曾經(jīng)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,買保險并不是買保額,而是買保障。對于重疾險的保障作用,您什么時候最需要?當然是60歲前!因為此時,正是您作為家庭頂梁柱的階段,對于家庭生活質量的保障也是重疾險最重要的作用之一。而在此之后,隨著孩子完成學業(yè),家庭經(jīng)濟負擔已經(jīng)不會再有之前那么繁重。再加上
醫(yī)保進步及其他高杠桿險種的加持,重疾險已經(jīng)不是主力。
綜合以上,重疾險正確性價比選擇應該是:定期型產(chǎn)品,保障期限60~70歲;多次賠付型;搭配定壽。